为加速普陀区日子废物处理脚步,进一步提高日子废物处理质量,改进普陀区生态环境,根据《政府拟定价格行为规矩》、《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开展价格机制的定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规则,结合本钱查询,经研讨,现将普陀区城区餐厨废物清运处理收费规范等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普陀区城区餐厨废物清运处置费规范按吨收费为80元/吨,缺乏1吨按1吨收取;按桶(120升)收费为10元/桶,缺乏1桶按1桶收取。日发生废物量1吨以下的单位,原则上按桶计收。
二、其他日子废物收费规范仍履行舟普价[2003]15号文件的规则,对非居民用户自即将日子废物规范分类搜集、 运送至规则处理场所的,施行相应优惠收费方针。
以上收费规范自2020年1月30日起履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扬解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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