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店铺尚未开始营业,他就收到下一年度垃圾处理费的缴费要求,金额是7980元,这明显超出了店铺的垃圾产生量。
而与此同时,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就收到了不少经营者们的投诉,他们称垃圾处理费在收取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乱象,包括收多收少没个谱、设置最低收费标准等。
垃圾处理费该如何收?作为一项有着指导价的政府收费,垃圾清运费有明确的征收管理办法,理应收得公开透明、明明白白。在真实的操作中,“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的收费原则为什么没能落到实处?
△图为陈先生经营的位于杨浦区邯郸路365号颐高数码广场底楼的“华莱士”餐饮店
10月22日午市结束后,记者来到这家“华莱士”的后厨。后厨并排摆放着两只湿垃圾桶,一只内装有炸鸡产生的肉渣和面粉渣,另一只内仅有少量生菜叶子。
店长时女士和记者说,肉渣和面粉渣会由“华莱士”公司每两天上门收取一次,“扔掉的生菜叶一个月差不多也就一桶,现在堂食少干垃圾也不多,可以说垃圾量很少。可不管怎么沟通,前来收费的人员坚持一分不能少”……
△10月22日午市结束后,记者在这家“华莱士”的后厨看到并排摆放着两只湿垃圾桶,一只内装有炸鸡产生的肉渣和面粉渣,另一只内仅有少量生菜叶子。
在杨浦区,垃圾处理费由商铺所在区域的垃圾清运作业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为干垃圾38元一桶,湿垃圾57元一桶。负责陈先生经营的“华莱士”所在的五角场7.66平方公里区域的,是位于武川路8号的“上海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海杰分公司”。
记者转而又来到“海杰”,“收费组”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解释了他的“算法”。海杰同样有着“最低标准”,海杰则直接给湿垃圾设定了每个月304元的最低线桶。“如果只收湿垃圾,一年3648元,就是奶茶店也是这么收的”,海杰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据其称,沟通中“华莱士”曾提出干垃圾和湿垃圾一起清运,海杰便提出以“每月10桶干垃圾、5桶湿垃圾”的标准来收费,因而最终得出了7980元的收费标准。
记者梳理了“12345”的多条投诉,发现投诉的主体集中于中小经营者,投诉的根本原因是认为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垃圾产生的量不相匹配。
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上海市定价目录”明确了标准的上限。对于中小餐饮店来说,餐厨垃圾基数内最高60元每桶,其他生活垃圾基数内最高40元每桶,本市各区都是在这个上限内进一步细化出了每桶干、湿垃圾的处理费收费标准,多数区的标准都要比上限略低一些。这一收费标准落实到实际收费环节,出现了偏差。
对于收费方提出的“最低标准”,经营者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这并不符合“少产生、少付费”的原则。那么,“最低标准”有依据吗?海杰的工作人员透露了实情,“没有文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自己规定的”。
收垃圾处理费究竟该如何收,才能做到相关办法文件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公开”呢?《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是这样要求的:“区绿化市容部门依据各单位自行申报的不同类别生活垃圾产生量,结合上年度实际收运量,核定当年基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并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即根据单位的自行申报和上年度实际收运量综合测算得出,并且,“垃圾分类考核达标的,可下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但是,经营者们反映,这样的要求在真实的操作中难以落实。
另一方面,不少经营者还反映,他们租赁的楼宇实际也能提供垃圾清运的渠道,若是店铺租赁在楼宇内部,就可以将干垃圾和湿垃圾倒入大楼物业的垃圾桶内,交给物业统筹处理,此举可以明显降低垃圾处理费。若垃圾量不多,大楼物业通常会直接减免费用;而若是租赁的是大楼的沿街铺面,尽管正常缴纳物业费,但物业往往会拒绝经营者将垃圾倒入物业的桶内,要求经营者必须和清运单位直接签订合同付费清运。究其原因,邯郸路365号颐高数码广场“华莱士”经营者陈先生称,颐高数码广场的物业明确告知,这是垃圾清运单位的要求。由于物业的垃圾也仰仗清运单位来清运,上述要求物业也只能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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