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餐厨垃圾解决方法主要有填埋、焚烧、饲料化、堆肥、热解和厌氧发酵等,由于我国餐厨垃圾含水率较高,焚烧、热解就不适用。其资源化利用的基本模式有三种:一是肥料化,将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转换成有机肥料;二是饲料化,将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转换成有机饲料;三是厌氧发酵,将餐厨垃圾中有机物经过厌氧发酵转换成**。厌氧消化是无氧环境下有机质的自然降解过程。在此过程中微生物分解有机物,*产生**和二氧化碳。影响反应的外因主要有温度、pH值、厌氧条件、C/N、微量元素(如Ni、Co、Mo等)以及有毒物质的允许浓度等。*化的回收餐厨垃圾中的油脂,提纯或加工为工业原料,同时**废弃油脂返回餐桌。高温堆肥是在有氧的条件下,依靠好氧微生物(主要是好氧**)的作用来进行的。在堆肥过程中,微生物通过自身的生命代谢活动,进行分解代谢(氧化还原过程)和合成代谢(生物合成过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物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并放出生物生长、活动所需要的能量,把另一部分有机物转换合成新的细胞物质,使微生物生长繁殖,产生更多的生物体。好氧堆肥*终形成稳定的高肥力腐殖质,其实质就是一个有机质稳定化的过程。餐厨垃圾中含有大量盐分,经常使用餐厨垃圾堆肥品可能会加剧土壤的盐碱化;污水处置将大幅度提升餐厨废弃物的整体处理费用;餐厨废弃物中油脂含量高,资源化程度不高。饲料化工艺主要是采用物理手段将餐厨垃圾经过高温加热,烘干处理,杀毒灭菌,除去盐分等,可以*终生成蛋白饲料添加剂、**水、**等可利用物质。缺点:没办法避免蛋白同源性问题,业界争议较大,在政策层面对餐厨废弃物饲料化未定性前不作为餐厨废弃物处理的主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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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耗指标,是指用于保障项目实施所收储的能源消费指标及煤炭指标。
第四条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精准配置、效率优先原则。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全省能耗指标收储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全省产业布局调整关停、整合产能腾出的有偿用于省级收储的能源消费指标。
(三)对区域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较低效类和D低效率类的设区市调减的能源消费指标。
(四)根据全省产业布局调整关停、整合产能腾出的煤炭指标以及发展核电等新能源、“外电入鲁”增量部分替代省内燃煤发电形成的煤炭指标。
(三)区域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较低效类和D低效率类的设区市,分别调减省下达的能源消费指标年均值的5%和10%。
(四)全省产业布局调整关停、整合产能腾出的全部或部分煤炭指标,发展核电等新能源、“外电入鲁”增量部分替代省内燃煤发电形成的煤炭指标。
对于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省级能耗指标收储的设区市,优先支持其所属项目获得依申请使用指标。
1.实行基准价格制,参照全国用能权交易价格和省内指标需求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基准价格暂定为能源消费指标200元/吨标准煤,煤炭指标150元/吨。
2.经评定,对全省产业体系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新兴起的产业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
省级收储能源消费指标和煤炭指标总量20%左右用于市场竞购类项目,其他指标用于依申请使用类项目。
依申请使用类单个项目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能耗总量或煤炭消费量的50%。省政府认定属于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的项目,使用数量可具体研究确定。
1.提出申请。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向所在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乎条件的,由初审部门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2.专家评审。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规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由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对项目是不是满足依申请使用条件、是否享受优惠价格等内容形成评审意见。
3.审核确定。使用省级统筹能源消费指标100万吨标准煤及以下或煤炭指标100万吨及以下的,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使用省级统筹能源消费指标100万吨标准煤以上或煤炭指标100万吨以上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初步意见,报省政府研究确定。
经专家评审不符合使用条件或审核确定不予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回复。
4.指标下达。经审核确定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项目,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缴纳使用价款,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项目能耗指标使用计划。
1.发布信息。用于市场竞购类的能耗指标竞购信息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定期发布。竞购信息包括当次竞购的能耗指标数量、基准价格、参与竞价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需具备的条件等。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依要求参与竞购。
2.资格评审。随机选定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参与市场竞价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资格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
3.竞价确定。竞价当日,由能耗指标交易服务机构依程序组织竞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竞价最高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获得相关指标。
4.指标下达。待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缴纳使用价款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依据竞价结果下达项目能耗指标使用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缴纳的使用价款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省财政厅根据财政管理相关规定负责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能耗指标收储和使用计划,按规定编制年度能耗指标收储资金收支项目预算安排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收储资金用于能源消费指标和煤炭指标的收储,支持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压减、节能和高耗能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等相关支出。
第十七条建立收储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省财政厅安排年度指标收储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的依据。
第十八条使用能耗收储指标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发展改革委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收回下达的使用指标:
第十九条第三方评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发展改革委暂停其评审业务,并依照委托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给用能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能耗指标收储管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相关单位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能耗指标收储、使用和管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派省委,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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